政府文件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废止、宣布失效部分文件的决定

瓦政发〔2024〕46号
发布:2024-07-29 09:46: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轴承产业开发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加强市政府文件管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37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大政办明电〔2024〕5号)要求,我市对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75件(含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82件(含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5件(含待修改9件),现将上述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