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疏近用远转型升级推动深远海养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25-11-29 09:34:00
  一、背景依据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海洋强省工作部署及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疏近用远 转型升级 推动深远海养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坚持“疏近用远、生态优先”发展理念,推动渔业养殖由近海向深远海转型升级,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研究制定了《疏近用远 转型升级 推动深远海养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出台将有效衔接全市海洋经济“十五五”发展规划,推动海洋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创新海域使用管理模式,规范全市养殖用海,为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二、工作进展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制定工作方案;三是加强各部门协同配合;四是广泛开展宣传引导;五是深入开展底数摸排。
  三、范围期限
  本次“疏近用远、转型升级”范围为瓦房店市沿海十个乡镇(李官镇、土城乡、永宁镇、驼山乡、西杨乡、红沿河镇、仙浴湾镇、三台乡、泡崖乡、谢屯镇)。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根据大连市《疏近用远 转型升级 推动深远海养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疏近用远工作计划至2028年年底止。
  四、主要内容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对近岸养殖“做减法”,对深远海养殖“做加法”。一是近岸2海里《大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明确的限制养殖区内,不再新批养殖用海,鼓励现有养殖用海有序疏退,实现“减量控增”;二是2026年底前,对近岸2海里范围内禁止养殖区的养殖用海予以清退,对近岸2海里“无证”养殖用海予以清退,实现禁止养殖区、无证养殖用海“零存量”;2026年底前,对三台乡复州河入海口占用生态红线区的限制养殖区内的所有养殖用海及养殖设施全部予以清退,实现生态红线区内的海水养殖“零存量”。
  五、关键词、专业术语诠释
  疏近用远: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疏近用远 转型升级 推动深远海养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疏近用远是对近岸养殖“做减法”(控增、疏退、清退违规),对深远海养殖“做加法”(拓展、鼓励、布局现代化设施),推动养殖用海由近及远、由浅入深,实现生态与产业双赢(近岸通常指离岸≤2海里,水深较浅,多在10米以内的浅水海域)。

  文件解读单位:瓦房店海洋发展局
 
  联 系 电 话:0411-85578007
 

  文件: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疏近用远 转型升级 推动深远海养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