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废止、宣布失效部分文件的决定
瓦政发(2025)71号
发布:2025-10-27 13:53: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轴承产业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加强市政府文件管理,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37号),按照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我市对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58件、宣布失效64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4件,现将上述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市政府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2.市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7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