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市2024年1-3季度畜禽养殖环境违法案件联合惩戒的公示
发布:2024-12-04 15:42:05
根据《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大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以下5家畜禽养殖环境违法主体已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在联合惩戒期间会取消其申请养殖补贴的资格,在评选授予畜牧行业领域荣誉和表彰时,对其进行必要的限制或禁止。大连市瓦房店(长兴岛经济区)生态环境分局确认其整改完成后,将按照规定解除联合惩戒措施。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或以书面形式向生态环境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瓦房店生态环境分局举报电话:66526818
通讯地址:瓦房店市新华路1号
邮政编码:116300
瓦房店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85612379
通讯地址:瓦房店市世纪广场一号市政府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300
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 大连市瓦房店(长兴岛经济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