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城区除雪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2023-12-28 09:07:00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冬季除雪工作,确保城市交通和市民生产生活正常秩序,根据《大连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执行时限
本办法自发行之日起执行。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8个部分内容,即组织领导、工作原则、责任划分、工作标准、除雪范围、除雪费用、工作要求、执行时限。
第一部分为组织领导。为加强城市除雪工作领导,成立瓦房店市城区除雪指挥部,负责城区除雪工作的指挥。总指挥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主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局、市融媒体中心、市人武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共济街道办事处、新华街道办事处、文兰街道办事处、铁东街道办事处、岭东街道办事处、祝华街道办事处、岗店街道办事处、国网瓦房店供电公司、中国移动瓦房店分公司、中国联通瓦房店分公司、中国电信瓦房店分公司、沈阳铁路局大连车务段瓦房店站、65316 部队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第二部分为工作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辖区负责、单位包段、全民参与”的原则,采取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人工除雪与机械除雪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以赴做好除雪工作。
第三部分为责任划分。《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全方位做好除运雪准备工作。
第四部分为工作标准。《方案》提出专业化除雪街道要做到雪中路通、雪停路净,对除雪工作提出时限标准和质量标准。
第五部分为除雪范围。《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除雪任务的范围,要按照标准完成对城区、住宅小区及市场摊点的除雪工作,明确门前三包除雪界线划分标准。
第六部分为除雪费用。《方案》要求: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翌年 4 月底前,由市住建局市政中心负责核算清洁公司的除雪工作经费,由财政局核拨给清洁公司费用。
第七部分为工作要求。一是除雪工作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认真落实除雪工作责任制,指派专人负责;二是除雪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拒不承担除雪任务时,由市住建局(执法队)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三是清除积雪要本着“先主道、后次道,先坡道、后平道,先阴面、后阳面”的要求;四是各单位使用融雪剂的用量及范围需经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使用;五是在除雪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冰雪路上抛撒沙石、渣土和盐等有损城市基础设施、损坏花草树木、污染环境的化学药剂;不得向雪堆上倾倒垃圾、污物;六是对及时完成任务,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新闻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不能及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规定处理外,还要给予通报批评及新闻曝光。
第八部分为执行时限。本办法自发行之日起执行。《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城区除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瓦政办发[2018]136号)同时废止。
三、主要特点
一是明确了工作任务及工作目标。除雪工作实行专业化与属地化相结合的方式,采取机械化、人工清理并辅融雪剂的方式进行除雪作业,以实现城市主要街路“雪中路通、雪停路畅”的目标。
二是详细阐明“门前三包”除雪界限划分标准,以便除雪工作的顺利展开。
三是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形成区相关部门联动的除运雪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齐抓共管。
解读单位:瓦房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邱贤军 电话:85615899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