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2023年土地储备计划(中期调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23-09-28 12:45:00
1、起草背景
为继续做好2023年土地储备工作,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更好服务于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根据省自然资源厅新上线的《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所有入库出库的地块,必须在土地储备计划目录里,储备计划必须通过系统上报省厅备案后方可供地。因此,需要对储备计划进行中期调整。为适应新的土地管理要求,制定本计划。
2、制定依据
(1)《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
(2)《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储备工作的若干意见》(大政发〔2016〕54号)
(3)《瓦房店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瓦政发〔2016〕106号)
3、主要内容
本计划主要内容为土地储备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各项指标和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三大项。2023年土地储备计划(中期调整)在本年度原有计划储备总用地面积约为180公顷的基础上。主要新增2009年至2022年批而未供中短期可能供应的地块和正在组卷征收的地块,本次新增储备面积约413公顷,新增土地宗数302宗。储备土地总面积约592公顷,土地宗数345宗。
4、联系方式
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王壮;85611934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