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移交处置规程(暂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21-06-01 17:33:00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移交处置工作规程的通知》(大政办发〔2020〕64号)精神,自然资源局为规范我市违法用地上建筑物移交处置流程,拟印发《瓦房店市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移交处置规程(暂行)》,现解读如下:
一、审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移交处置工作规程的通知》和省、市关于违法用地上建筑物的要求。
二、审定依据
1.《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移交处置工作规程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的移交、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大连市2020年11月制定出台的《大连市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移交处置工作规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瓦房店市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移交处置工作规程(暂行)》
四、政策解读联系方式
瓦店店市自然资源局法规监察科,刘涛:0411-85612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