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2021年大气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21-05-19 10:08:00
为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坚决遏制大气环境质量下滑趋势,切实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树立环境质量也是百姓福祉的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和上级管理考核要求,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措施落实,实现年内大气质量除客观因素外明显好转,特制定《瓦房店市2021年空气环境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确保完成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目标,2020年空气质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未达到指标要求,本年度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达标。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和《大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大政发〔2018〕41号)。
三、主要内容
(一)空气子站周边污染源防控
1.民用小土炉管控。2.市内扬尘管控。3.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监管。4.生产生活污染监管。
(二)打赢蓝天保卫战
5.产业结构调整。6.交通结构调整。7.重点扬尘源管控。8.开展面源污染整治。
(三)重污染天气应对
9.应急预案编制及修订。10.应急预案落实。
四、政策解读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瑞杰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