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20-12-31 14:24:00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函【2020】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瓦房店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现申请市政府印发《瓦房店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依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和辽宁省、大连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

二、制定依据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函【2020】52号文件

三、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省和大连市政府统一部署,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林地变更调查、各专项调查成果,对全市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江河湖泊、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和国有林区等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以及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逐步实现对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海域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的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清晰界定我市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做好我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政策解读联系方式

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确权调查   

张立宏   0411-85615541


    文件:​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