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根据大连市政府调整行政职权事项文件《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大政发〔2020〕20号)精神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我市对应调整行政职权67项。其中,取消53项(19项为子项),承接13项,调整管理方式1项。
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力度,认真做好辽宁省、大连市政府下放行政职权项目的接收工作,及时按照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切实加强后续监管,改进工作方式,增强承接有关职能的能力,确保权力接得住、落得实、用得好,对于承接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确保承接工作顺利有序实施。
附件:瓦房店市人民政府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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