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20-11-29 17:09:00
    一、起草背景
    2020年9月,按照辽宁省政府关于“打造发展环境最优省”的目标要求,以及省、大连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对照省、大连市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
    二、制定依据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大政发〔2020〕20号)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等情况,对我市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梳理,经过两轮的意见征求反馈,提出了调整规范行政职权的意见。
    三、主要内容 
    此次调整规范行政职权,重点把握四项原则:一是能减尽减,对设定依据已废止的行政职权,一律取消,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二是能放尽放,对有能力承接的职权,经市级部门同意,一律下放。三是能合尽合,对同一部门职权类型相同、行政行为相近的行政职权,着眼便利企业群众办事、优化政府审批服务,一律归类整合。四是能补尽补,对因法律法规立改释需补充新增的行政职权,特别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职权,一律列入部门权责清单。
    此次我市对应调整项行政职权67项。其中,取消53项(19项为子项),承接13项,调整管理方式1项。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62577591



瓦房店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0年10月30日

    文件: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