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瓦房店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20-03-31 09:44:00
为切实加强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有力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建立瓦房店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瓦政办发〔2020〕19号文件,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精神、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辽宁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辽政办[2019]14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大连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大政办函[2019] 68号)等相关要求,切实加强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有力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辽宁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辽政办[2019]14号)、《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清理整治非法办学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瓦政办发[2016]40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大连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大政办函[2019] 68号)、
三、主要内容
总计六项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协调推进规范培训机构发展相关工作;贯彻落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副市长担任总负责人,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
(三)职责分工
对工作任务进行分工,明确各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及相关职责。
(四)工作原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形成尽职尽责、齐抓共管的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附件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四、政策解读联系方式
瓦房店市教育局:0411-85615094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