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瓦房店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瓦房店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精神、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辽宁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辽政办〔2019〕14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大连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大政办函〔2019〕68号)等相关要求,切实加强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有力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协调推进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相关工作;贯彻落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副市长担任总负责人,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网信办、市文旅局及各乡镇、街道、经济区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教育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已经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协调和配合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落实行业安全指导意见和监管要求,在办学场所符合消防安全的情况下予以审批或允许开展办学活动;会同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公安、住建、应急和属地责任单位等相关部门,做好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及有重大安全隐患校外培训机构的清理整治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及周边环境的日常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依法查处培训机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地治安管理部门联合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日常消防监管检查,同时将排查情况汇总形成安全隐患整改台账,根据执法权限和职责,对违法违规办学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依法作出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强制关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及有重大安全隐患校外培训机构的清理整治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手续,做好已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及有重大安全隐患校外培训机构的清理整治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监督检查校外培训机构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情况,做好教职员工的劳动权益保护。重点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及有重大安全隐患校外培训机构的清理整治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履行“先证后照”制度,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予办理营业执照;负责做好已取得营业执照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负责做好相关登记、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监管工作;依法规范教育类咨询公司的经营行为,对超经营范围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项目的依法进行查处;排查校外培训机构违法开办食堂或违规提供餐食、饮品导致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整改台账,对违法违规办学存在的食品安全方面安全隐患依法作出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强制关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及有重大安全隐患校外培训机构的清理整治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验收申请改(扩)建校舍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负责排查清理违法校外培训机构悬挂或张贴的牌匾、广告宣传栏、占道办学及校外堆放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及有重大安全隐患校外培训机构的清理整治工作。
市卫健局:负责排查校外培训机构在教学及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公共场所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整改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的卫生监督,对存在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作出处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及有重大安全隐患校外培训机构的清理整治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及有重大安全隐患校外培训机构的清理整治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监管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是否在办学场所公示。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核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房屋产权以及租赁合同。
市文旅局、网信办: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线上教育监管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轴承产业开发区:履行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对本区域内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及有重大安全隐患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摸底,及时将新增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报送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分类形成整改台账;按照“属地安全管理”的原则,从对辖区范围内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角度出发,切实担负起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由属地责任单位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执法机关,依法清理本辖区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及有重大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杜绝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安全。
四、工作原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由总负责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或者联络员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部门,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各成员单位要主动自觉加强管理,形成尽职尽责、齐抓共管的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瓦房店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瓦房店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负责人:郭兆平 副市长
召 集 人:谭志强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张崇旭 市政府督学室副主任
毛家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肖云阁 市民政局副局长
徐冰心 市人社局副局长
栗世民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郑长振 市住建局副局长
陈春发 市卫健局副局长
姚明珠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于海龙 市发改局副局长
王彦国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袁 彬 市文旅局副局长
宋德广 市网信办副主任
卫广东 得利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崔向阳 松树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喜军 万家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岳 明 许屯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钟 洋 李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曹兴庭 永宁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百润 红沿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景升 仙浴湾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石海燕 老虎屯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周志顺 复州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石 岱 元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徐兆涛 瓦窝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成业 赵屯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永文 土城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高玉伟 阎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丁金明 西杨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王世朋 驼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张 伟 谢屯镇党委组织委员
高仕新 三台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宋恒周 杨家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朱本玉 泡崖乡党委武装部长
卫茂婵 新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左广波 共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世臻 文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于修泳 铁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宁 磊 岭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宋胜坤 祝华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
王世伟 岗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全 伟 太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 帅 九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文杰 轴承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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