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普兰店市元台镇南山建材厂等2家矿山企业的决定
普兰店市元台镇南山建材厂、普兰店市元台镇何屯建材厂2家矿山企业(2011年划归瓦房店市管辖),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的意见》(辽委发〔2018〕49号)、《关于印发大连市金属非金属矿山2013-2015年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3〕56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对上述2家矿山企业予以关闭。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