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宋科海域使用权的批复
瓦政发〔2019〕69号
发布:2019-07-09 11:36:00
瓦政发〔2019〕69号
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宋科海域使用权的请示》(瓦自然资发〔2019〕80号)文件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29条和瓦房店市海洋功能区划规定,收回宋科国海证号为082100472的海域使用权,计2公顷。
此复。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