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推广安装ETC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19-07-08 16:54:00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19号)和省、大连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加速推广ETC安装使用,实现国家、省制定的不停车快捷收费目标,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
2、《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19号)
3、省、大连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三、主要内容
以2018年全市汽车保有量14.1万辆为基数,2019年底汽车ETC安装数量达到11.37万辆以上,到年底每月约需安装1.7万辆,安装率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
1.组织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车辆(执法车辆)率先安装使用ETC。(市机关事务局、市财政局、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连分公司、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负责,2019年7月底前完成)
2.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的客运车辆、出租车、租赁汽车、货运车辆等营运车辆安装使用ETC。(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连分公司、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负责,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3.动员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含老师)、国有企业的单位职工个人车辆安装使用ETC。(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各街道、镇、乡人民政府、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连分公司、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负责,2019年9月底前完成)
4.深入社区、村、厂矿、企业,动员社会车辆安装使用ETC。(各街道、镇、乡人民政府、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连分公司、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5.到2019年底,全市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车辆比例达到90%以上。(市人民政府、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连分公司、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6.加大推广ETC应用场所,引导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市公安局负责)
7.落实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政策,便利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市公安局、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连分公司、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负责)
四、解读联系方式
瓦房店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推广使用ETC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5573099

文件: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推广安装ETC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