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推广安装ETC实施方案的通知
瓦政办发〔2019〕81号
发布:2019-07-08 11:52:00
瓦政办发〔2019〕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瓦房店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推广安装ETC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瓦房店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推广安装ETC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19号)和省、大连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加速推广ETC安装使用,实现国家、省制定的不停车快捷收费目标,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坚持“远近结合、统筹谋划,科学设计、有序推进,安全稳定、提效降费”的原则,加快推动高速公路ETC安装使用,以2018年全市汽车保有量14.1万辆为基数,2019年底汽车ETC安装数量达到11.37万辆以上,到年底每月约需安装1.7万辆,安装率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交通运输局负责指挥、协调、监督推进全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推广安装ETC工作,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运输管理所组织除城市公交车以外的营运车辆(含出租车、旅游包车、客运班车、普通货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ETC安装工作,尤其是对4.5吨及以下货车要以2018年底存量数据为基数安装使用ETC;负责路警联合治超工作;负责拓展ETC服务功能,配合发展改革局完善高速公路信用体系。
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动员党政机关单位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含老师)、职工个人车辆安装使用ETC。
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推进市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含所有执法车辆)安装使用ETC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我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推广安装ETC相关政策、ETC办理流程、优惠政策等方面有关宣传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局支持开展我市高速公路信用体系建设。
市公安局落实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政策;负责拥堵路段、时段车辆分流;负责路警联合治超工作;负责 2019年7月1日起新增车辆ETC安装工作;负责拓展ETC服务功能(市内停车场推广使用ETC),并配合相关单位增加安装网点。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负责推进本市国有企业公务车辆和单位职工个人车辆ETC安装使用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连分公司做好转岗人员安置工作。
各乡镇、街道、轴承园区负责本辖区党政机关、社区(村)、企业、村民个人车辆ETC动员、安装、使用等工作。
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配合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分公司做好手机移动支付在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工作,完善结算系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高速公路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连分公司承担我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主体责任;负责并协助六家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华夏银行)ETC安装工作;负责拓展ETC服务功能,根据需要负责增加安装网点;负责完善高速公路信用体系;负责收费人员转岗安置工作;负责做好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做好各类车辆的调查摸底工作
1.组织市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以及单位职工个人车辆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ETC安装计划,7月10日前将计划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
2.组织本市国有企业公务车辆以及单位职工个人车辆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ETC安装计划,7月10日前将计划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负责)
3.组织本行政区域党政机关、学校、社区(村)、企业、村民个人车辆以及社会车辆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ETC安装计划,7月20日前将计划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街道、轴承园区负责)
4.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对客运车辆、租赁汽车、货运车辆等营运车辆调查摸底,制定ETC安装计划,7月20日前将计划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负责)
5.ETC安装机构依托商业银行网点、4S店、保险公司、车管所、检车线、加油站、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等车辆集中场所设置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7月10日前将计划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连分公司、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及6家银行机构负责)
(二)组织安装使用ETC
1.组织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车辆(执法车辆)率先安装使用ETC。(市机关事务局、市财政局、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连分公司、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负责,2019年7月底前完成)
2.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的客运车辆、出租车、租赁汽车、货运车辆等营运车辆安装使用ETC。(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连分公司、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负责,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3.动员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含老师)、国有企业的单位职工个人车辆安装使用ETC。(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轴承园区、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连分公司、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负责,2019年9月底前完成)
4.深入社区、村、厂矿、企业,动员社会车辆安装使用ETC。(各乡镇、街道、轴承园区、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连分公司、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5.到2019年底,全市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车辆比例达到90%以上。(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连分公司、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6.加大推广ETC应用场所,引导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市公安局负责)
7.落实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政策,便利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市公安局、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连分公司、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负责)
(三)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
1.现有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落实对ETC用户不少于5%的通行费优惠政策。(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连分公司、大连银保监局负责,2019年6月底前完成)
2.货运车辆的ETC车载装置使用,现阶段政策采用非现金支付,享受原车辆通行费折扣优惠政策。(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连分公司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3.依托商业银行网点、4S店、保险公司、车管所、检车线、加油站、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连分公司、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及6家银行机构负责)
4.根据安装使用ETC需求,组织提供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连分公司、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及6家银行机构负责)
5.加快完善高速公路信用体系,对偷逃车辆通行费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连分公司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连分公司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委相关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轴承园区、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连分公司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推广安装ETC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相关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兼任,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一是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性工作,落实任务,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向上级请示汇报进展情况。二是工作推进组,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调度工作进展情况。
(二)细化工作方案
各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轴承园区要制定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按时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完成任务。各乡镇、街道、轴承园区可充分利用各派出所、运输管理站的职能,查找和统计相关数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7月10完成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加强超限治理工作
进一步强化全市公路超限治理工作,落实各级人民政府治超工作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优化公路治超检测站(点)布局,加大路警联合执法力度,提升路面管控水平,严格实施一超四罚,积极开展科技治超与信用治超。(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路政局负责,结合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贯穿实施)
(四)配合做好收费人员分流安置
依法妥善处理职工人事劳动关系,保障收费人员合法权益。加大就业援助帮扶力度。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连分公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配合)
(五)强化督导和考核通报
各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轴承园区要按时间要求有序快速推进本地区本部门ETC发展应用,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确保ETC发行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市政府领导小组将实行周调度、旬通报、季度讲评制度,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做好ETC发展工作情况统计和信息汇总,每周四上午11时30分前将本单位进度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报措施、成效等相关数据。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勇(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联系电话:85573099(13074141677)、传真:85573218、微信号:15698898961。
(六)加强宣传引导
宣传部门及时联系上级宣传部门,加强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相关政策、ETC办理流程、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宣传解读,制定宣传方案。负责指导规范ETC安装公司充分利用收费站、服务区、银行网点、车管所、加油站、4S店、电视新闻、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宣传部负责,7月10日完成)加强舆论监测,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各乡镇、街道、轴承园区、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连分公司负责)
附件:瓦房店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瓦房店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推广使用ETC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任志友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立新 瓦房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振举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分公司总经理
成 员:陶永君 中共瓦房店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副主任
张 弘 中共瓦房店市机关工委副书记
毛加文 瓦房店市公安局副局长
罗连顺 瓦房店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孙维国 瓦房店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耀军 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朱德利 瓦房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季 诺 瓦房店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保安科科长
于晓旭 得利寺镇纪委书记
张学春 松树镇副镇长
朱 宏 万家岭镇副镇长
关尔涛 许屯镇副镇长
钟 洋 李官镇副镇长
曹兴庭 永宁镇副镇长
李成业 复州城镇副镇长
任鹏程 谢屯镇副镇长
石海燕 老虎屯镇副镇长
李云冲 红沿河镇副镇长
李景升 仙浴湾镇副镇长
赵洪全 瓦窝镇副镇长
郭生波 元台镇副镇长
陈福生 赵屯乡副乡长
曹兴涛 土城乡综治办副主任
尚光辉 阎店乡武装部长
丁金明 西杨乡副乡长
李文杰 杨家乡副乡长
巩其连 泡崖乡副书记
荆友世 驼山乡综治办副主任
曲承裕 三台乡副乡长
王沛涛 祝华办事处工会主席
王世伟 岗店办事处副主任
谭国安 共济办事处副主任
卫茂婵 新华办事处副主任
刘世臻 文兰办事处副主任
于修泳 铁东办事处副主任
苏艳明 岭东办事处工会主席
全 伟 太阳办事处副主任
王长琪 九龙办事处副主任
鲁大伟 轴承园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位长平 中国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副行长
宋玉南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瓦房店南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综合协调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立新 瓦房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朱德利 瓦房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肖永敏 瓦房店市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李 勇 瓦房店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
赵德旭 瓦房店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位长平 中国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副行长
葛景武 瓦房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科科长
工作推进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振举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分公司总经理
位长平 中国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副行长
成 员:王旭东 中国银行瓦房店市支行副行长
刘昱杉 农业银行瓦房店市支行个人金融部经理
关中华 建设银行瓦房店市支行个人金融部经理
王玉华 工商银行瓦房店市支行副行长
隋世全 邮政储蓄银行瓦房店市支行副行长
解云静 华夏银行瓦房店市支行副行长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