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市窗口工作人员各项工作制度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19-04-25 14:57:00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以及省、大连市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大力弘扬“马上办”和“钉钉子”精神,改进我市窗口工作人员政务服务工作作风,让“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成为每一名窗口工作人员的座右铭,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窗口工作人员各项工作制度进行统一规范。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三、主要内容
为切实解决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问题,从根本上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制定出台《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及《预约服务制度》,明确规定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各窗口单位工作责任制度的落实,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循便捷、高效、规范、透明的原则,在解答服务对象需办理的有关业务或咨询的有关事项时负有一次性告知清晰、完备的责任;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要件齐全的前提下,窗口单位或窗口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申请事项;针对有特殊情况的服务对象,以“特事特办”推出书面登记、电话预约等方式的预约服务。
四、政策解读联系方式
瓦房店市营商环境建设局:0411-62577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