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瓦房店市查处审计署沈阳特派办移送涉嫌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案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和职责分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19-04-24 15:56:00
因机构改革和人员调动,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调整并印发《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瓦房店市查处审计署沈阳特派办移送涉嫌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案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和职责分工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文件: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瓦房店市查处审计署沈阳特派办移送涉嫌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案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和职责分工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因机构改革和人员调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经研究决定,拟调整瓦房店市查处审计署沈阳特派办移送涉嫌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案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和职责分工。
二、审定依据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审计署沈阳特派办移送涉嫌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案件查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瓦政办发﹝2018﹞43号)。
三、主要内容
因机构改革和人员调动,经研究决定,调整瓦房店市查处关于审计署沈阳特派办移送涉嫌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案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宋玉章 市委常委
郭兆平 副市长
成 员:王世宏 市医保局局长
栾殿海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俊龙 市卫健局局长
王国金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初正新 市发改局局长
吴善辉 市民政局局长
石 军 市审计局局长
刘志刚 市税务局局长
仵 娟 市司法局局长
刘喜艳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世宏兼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医保局负责按医保管理协议内容对医院进行全面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市公安局负责对涉嫌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案件进行侦查。
市卫健局负责对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重点是医疗行为规范性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药品购销的资格认定,对定点医疗机构购销药品、耗材等真实性定性定量。
市发改局(物价)负责检查结余药品重复使用情况。
市民政局负责认定瓦房店第四医院常年病托管中心托养人员范围。
市审计局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专项基金检查工作进行指导。
市税务局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购销发票进行认定,检查是否有偷逃税款行为。
市司法局负责对法律、法规使用合法性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市政府督考办负责检查督导。
四、政策解读联系方式
瓦房店市医疗保障局业务科,张苗苗:0411-85691507
文件: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瓦房店市查处审计署沈阳特派办移送涉嫌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案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和职责分工的通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