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级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17-04-12 14:57:00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5〕36号)精神和工作要求,印发了《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级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审定背景
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迈出坚实的步伐,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初步成效,2016年经辽宁省医改办审核和实地验收,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
二、审定依据
《关于确定我省首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的通知》(辽卫发〔2016〕73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共三大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基本路径、推进市、乡、村一体化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医院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等。
四、政策解读联系方式
瓦店店市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翟兴男: 0411-85616880。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