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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级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瓦政办发〔2017〕30号
发布:2017-04-12 14:16:24

瓦政办发〔201730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

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级示范县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瓦房店市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30

 

(此件公开发布)

瓦房店市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

实施方案

 

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迈出坚实的步伐,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初步成效,2016年经辽宁省医改办审核和实地验收,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现根据辽宁省卫计委、财政厅《关于确定我省首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的通知》(辽卫发〔201673号)文件精神和大连市医改办对深化医改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在《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瓦政办发〔201569号)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和大连市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工作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导,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以破除以药补医、创新体制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为关键环节,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为重点,纵向整合城乡公立医疗卫生资源,实行市、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构建合理就医秩序,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健康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把人民群众健康利益放在首位,强化政府在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质,让人民群众看得上病、看得好病。

坚持改革联动。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促进城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同步改革,强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垂直管理、医共体一体化管理和医联体分工协作机制,与社会办医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公立医院改革环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分类实施。明确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从实际出发,对元台镇中心卫生院等2所卫生院实行垂直管理,对李官镇中心卫生院等10所卫生院实行医共体一体化管理,对老虎屯镇卫生院等11所卫生院实行医联体分工协作运行机制。

(三)总体目标

进一步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保障、监督和管理责任,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深化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步改革。2017年,全面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市、乡、村一体化管理医共体模式,运行层级管理的工作机制,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实现预防在村室、小病在乡镇、大病不出市和区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的医改目标。构建起公益性健康服务、分工协作、富有效率的医疗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四)基本路径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管办分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合理界定政府、公立医院、社会、患者的责权利关系。建立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通过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取消药品加成、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药品使用和医疗行为等措施,留出空间,同步理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纵向整合城乡公立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以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为基础,以分工协作机制为支撑,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合理就医。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市、乡、村一体化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

1.推进市、乡、村医共体一体化管理。纵向整合城乡公立医疗卫生资源,实行以市中心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市、乡、村一体化管理,形成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医共体分工协作机制,构建市、乡、村三级联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市卫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医共体或医联体内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以市、乡、村医共体或医联体一体化管理模式,落实层级管理分工协作、利益共享、责任分担机制,实施医共体或医联体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远程会诊的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公立医院要为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围绕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确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的主要病种,明确出入院和转诊标准。(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市卫计局、市人社局、市编办)

(二)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医院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理顺医改领导体制和完善“三医”连动工作机制。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严格落实对医改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强化“三医”的统筹管理;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绩效考核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局、市物价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局、市市场监管局)

4.落实政府的投入责任。政府是举办公立医院的主体,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六项”投入责任和取消药品加成“一项”补偿政策;一次性化解长期债务和回购融资购买的大型医用设备。争取大连市财政给予适当支持。落实对中医药的政府投入倾斜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计局、市发改局、市人社局)

5.深化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发挥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职能,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履行政府作为出资人的办医职责,负责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院长选聘、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医管会的下设办公室,负责医管会工作。(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局、市卫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6.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强化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分级诊疗、费用控制等政策衔接。(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卫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7.落实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自主权。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执行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按规定行使人事管理权、副职推荐权、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权、年度预算执行权等经营管理自主权。改革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推行院长聘任制和年薪制,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局)

8.健全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设立医院理事会、监事会等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医院内部领导体制与决策和制约议事机制,完善民主决策体制。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执行,实施院务公开,发挥职工代表大会职能,推进民主管理。完善医院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推进医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人社局)

9.全面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实行规范化的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积极推进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改革,严格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医院财务报告制度、绩效考评制度、第三方会计审计监督制度、总会计师制度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卫计局)

10.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以主动服务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在医疗服务、医院形象、医院发展、管理创新、社会责任、医院文化和医院品牌等各方面,建设“公信力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创新发展理念,提升管理能力,走“内涵型、精细化”发展路径。创新医院管理,对职能科室实行扁平化管理,通过优化重组、内部职能归并、集中办公和运行,有效减少管理层级,拓宽管理幅度,实行减员增效,不断提升管理能力,达到既要“瘦身”,又要“强身”的目的;让医患沟通零距离,通过医院管理重心前移,由职能科室到门诊一线值岗,直接与病人进行零距离沟通,协调和解决各种矛盾与问题;实行医院管理重点工作服务承诺制度,通过提高手术室工作效率、规范院内会议制度、强化医患沟通、缩短门诊患者等候时间、实现健康教育全覆盖、严控院内感染、关爱员工等管理举措,达到科室、员工、患者等多方满意的管理效果。(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11.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的核心制度和基本规范,重点管理好病历书写、查房、疑难病例和死亡病历讨论、手术安全管理和急诊抢救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市场监管局)

12.建立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对医疗费用重点监测指标的定期发布制度,定期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体载体向社会发布重点检测指标。持续有效的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市卫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13.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围绕近三年市外转出率靠前的5-10个病种确定需要重点加强建设的相关临床和辅助科室,提出人才、技术、管理能力等提升需求,争取大连市级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和对口支援工作,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建设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到2020年,新进入公立医院的医生必须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市卫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4.持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创新思路、改善服务、夯实质量,医疗全程管理。继续贯彻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科学实施预约诊疗,探索检查检验集中预约;加强门诊、住院、药房等医疗资源灵活调配;推行日间医疗服务,加强日间手术精细化管理,探索开展其他日间医疗服务;持续提升医疗质量,重点做好分级诊疗医疗质量连续化管理,并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并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探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等多学科诊疗模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信息查询与推送、信息化结算支付服务,搭建双向转诊信息平台,保证分级诊疗的连续性;深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加强药品管理和药师队伍建设,转变药事服务模式;探索建立中医综合治疗模式,满足患者医疗服务需求;加强诊区安全与患者隐私保护,为医患双方提供良好诊疗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树立行业良好风气。(责任单位:市卫计局)

15.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机制。建立并完善以社会效益、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评制度。按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可根据实际引入第三方评估,提升考核的客观公正性。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强化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对院长的激励约束,强化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管理,建立问责机制,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医院工作人员的绩效由医院负责,把医务人员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执业风险系数和满意度等作为重要指标,考核结果与岗位聘用、绩效分配、晋级晋职、评先评优挂钩。(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局)

16.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公立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完善信息安全保护体系。加快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上联下通。2017年底前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公共卫生、新农合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积极推动远程医疗系统建设,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17.改革人事制度。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全面实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灵活用人机制,简化专业人员招聘程序,对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层次人才可以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局)

18.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实行全员年薪制,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人员支出经费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医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考核结果自主分配绩效工资。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局)

(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19.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结合临床路径、处方和诊疗规范,将医保监管从医院延伸至医务人员、医疗行为,实行全过程监管,控制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对门诊服务采取按人头打包付费,积极探索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相结合;对住院治疗的采取按病种付费与按疾病组相关分组付费;对精神病、康复等需要长期治疗且日均费用稳定的采取按床日付费;对一些复杂病例采取按项目或人头付费。对医共体或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双向转诊,同时实行差异化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基层首诊。(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市人社局、市卫计局)

(四)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20.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在省级平台执行直接挂网采购,实行“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减少药品流通领域中间环节,使中间环节加价透明化。(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卫计局)

(五)建立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

21.强化监督体系建设。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增强医疗监管能力,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安全、费用控制、财务运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等的监管。(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局,主要负责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及督导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将公立医院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围绕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改革任务落实时间表,明确任务分工。财政、发改、价格、编制、人社、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强化对改革医院的支持和指导,完善配套改革措施,密切配合,综合推进。

(二)加强督导评价。要建立督导、考核、评估、问责机制,督促整体推进改革任务,并将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指导,制定改革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医院改革推进情况定期通报和评价机制。

(三)确保信息公开。公立医院要加强对政策法规、招标信息、采购信息、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处方点评内容等信息公示公开工作,要在单位网站设立专门的信息公开版块,并通过院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电子查询系统等载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和解读改革的政策措施,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做好医务人员的广泛动员工作,凝聚共识、增强信心,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政策解读:
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级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