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瓦房店市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16-07-18 16:43:00
为扎实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工作实效,拟印发《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损害社会诚信和社会秩序,已成为当前影响群众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公害。
二、制定依据
1、2015年10月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
2、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联席会议努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公安机关主导、职能部门负责、社会力量参与的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机制。通过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总结工作经验,强化防范宣传,全面开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防、治工作,确保实现稳控发案量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平安瓦房店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政策解读联系方式
瓦房店市公安局办公室,马刚涛:0411-85605755。
文件: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瓦房店市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件: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瓦房店市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