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瓦房店市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瓦政办发〔2016〕29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瓦房店市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打击治理电信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手机恶意程序、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遏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势头,市政府决定建立瓦房店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国境打击治理工作,强化打击治理和源头防范;分析违法犯罪形势,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指导和督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打击治理工作;组织各有关部门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及相关成果,加强宣传防范工作;组织各有关部门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及相关成果,加强宣传防范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陈志刚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高 洁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振钊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冯宝松 市经信委副局长
栾廷海 市公安局副局长
袁 芳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照利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术庆 市文广局副局长
宁 丽 市台办、市外办(统战部副部长)
唐晓东 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副局长)
赫 强 市政府法制办科长
张积坤 市法院副院长
张玉娥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传远 市安全局反间谍侦察大队大队长
位长平 中国人民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副行长
刘再明 中国电信大连瓦房店分公司副总经理
王立军 中国联通大连瓦房店分公司副总经理
韩 冰 中国移动大连瓦房店分公司副总经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电话:0411-85600017),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有关决定,编发情况通报,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上级指示获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会签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联席会议,主动研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打击治理和防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成员及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瓦房店市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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