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复州河总氮削减工作专班的通知 瓦政办发〔2022〕8号
发布:2022-04-24 10:17: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轴承产业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复州河总氮削减问题整改,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坚持生态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发展道路。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复州河总氮削减工作专班。现将组成人员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占林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盛思云 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朱洪伟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大勇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初正新 市发改局局长
乔 树 市住建局局长
宋大伟 市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刘常军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家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梁善 市水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洪全 得利寺镇镇长
于文全 松树镇镇长
曹力操 老虎屯镇镇长
高 勇 复州城镇镇长
李成业 赵屯乡乡长
洪 海 三台乡乡长
吴忠德 杨家乡乡长
田日宽 太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 伟 九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宋大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制定复州河总氮削减工作任务,督促指导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协调解决复州河总氮削减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突出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复州河总氮浓度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负增长,2025年达到国家下达的总氮控制目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是确保复州河总氮削减工作扎实推进的具体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思想上、行动上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专班办公室成员积极参与相关工作部署,认真落实通知有关工作要求,确保工作专班成员全力投入专班工作。
(二)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建立联合巡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专班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程序,统一执行标准,定期召开例会,统筹协调并研究解决复州河总氮削减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注重工作实效,强化绩效考核。市督考办建立对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的绩效考核制度,并纳入日常考核结果,作为重要依据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评比。市督改办定期通报总氮削减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不力、工作推进缓慢、履职缺位等问题,按照《大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及《大连市河流水环境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等严肃追责问责。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