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旅游景区建设和旅游项目认定工作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瓦政办发〔2021〕56号
发布:2021-09-29 11:25: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涉农街道办事处:
经市政府九届八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瓦房店市旅游景区建设和旅游项目认定工作考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瓦房店市旅游景区建设和旅游项目认定工作考评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省以及大连市关于旅游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旅游产业,充分激发各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旅游工作的创新性、主动性、积极性,提高实效性,不断推动我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范围
本考核方案适用于瓦房店市各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
1.《瓦房店市特色旅游景区建设和旅游项目认定标准》执行情况;
2.年度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环境优化、以旅游产业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
3.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市场秩序整顿、旅游突发事件处置、重大节庆活动举办等工作开展情况;
4.滨海旅游、温泉旅游、工业旅游、农业旅游、体育旅游、康养旅游等产业融合方面创新开展工作情况。
三、考核程序
由各单位自查及半年度、年度实地查看、综合审议评定等方式组成。
(一)单位自查
各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认真准备,形成旅游景区建设和旅游项目创建工作自查材料,内容包括本单位旅游资源挖掘情况、以旅游带动乡村振兴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二)实地查看
由瓦房店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组织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现场考核组,深入各乡镇、涉农街道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全面考核各单位的景区建设和旅游项目进展情况。
(三)综合审定
各乡镇、涉农街道考核得分情况由瓦房店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后,结合日常旅游工作完成情况,经综合评定后折合计分上报至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考办。
四、计分方法
1.按照指标的重要性、完成难度等因素设置各指标最高得分、扣分项,总得分为100分(详见附件)。考评得分计入市政府对各乡镇政府、涉农办事处工作考评总分。
2.根据全市各乡镇、涉农街道旅游发展水平,划分一、二、三类地区,一类地区为辖区有AAAA景区或省级旅游度假区的乡镇、涉农街道,二类地区为辖区有AAA景区的乡镇、涉农街道及李官镇,其余为三类地区。一、二、三类地区考评得分系数分别为100%、95%、90%,即最终考评得分为认定标准打分除以得分系数。
五、结果认定
旅游景区建设和旅游项目认定工作考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纳入工作实绩指标年终考核范围,由市旅游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采取年终考评与日常考评相结合的方式,依据认定标准对各相关旅游工作内容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建立通报、总结制度,定期通报考核情况。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