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大家顺利年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准备了年报指南,建议老板们收藏了解。
一
谁需要年报?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凡2024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登记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报送2024年度报告。今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明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二
啥时候年报?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资企业的报送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
咋年报?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https://ln.gsxt.gov.cn/index.html)“企业信息填报”模块,选择通过联络员或电子营业执照任意一种方式登录后,按照说明和提示在线填报年报信息并提交公示。


此外,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年报,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省企业信用监管”进入年报模块。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可以到登记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