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 | 发展和改革局 |
主要职责 |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地方规划。
(二)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市政府规章草案,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三)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的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七)统筹推进全市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拟订和组织落实全市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振兴、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的规划和重大政策。 (八)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 (九)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十)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和规划。 (十一)组织实施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管理,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十二)提出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目标及调控措施方面的建议。 (十三)贯彻落实中央、省、大连市发展和改革方针、政策、规定,负责处理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00至17:30 节假日除外 |
单位地址 | 瓦房店市世纪广场1号 |
邮政编码 | 116300 |
公开电话 | 85612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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