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 | 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
主要职责 | (一)负责军地双方上级职能部门审核认定的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学习生活、娱乐健康及党费收缴等工作。
(二)承担城乡“三无”人员、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偿的供养、护理服务等相关职能。
(三)承担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开展未成年救助保护工作;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工作。
(四)承担社会“特困”老人,精神病人、智障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收养工作;承担农村孤老烈属和孤老复员、残疾军人的供养工作。
(五)负责辖区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具体工作。
(六)提供殡葬服务:承担殡葬礼仪,遗体火化、运输、冷藏、停灵、骨灰安葬、骨灰植树、骨灰安放以及开展树葬、花坛葬,墓碑与瓷像制作等服务。
(七)承担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宣传婚姻法律法规等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 8:30--12:00 13:00--17:30 |
单位地址 | 瓦房店市新华办事处大宽街一段2号 |
邮政编码 | 116300 |
公开电话 | 85666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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