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 | 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 |
主要职责 |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检验检测认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技术规范;承担公益性检验检测认证事务性工作。
2.负责承担食品、水产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建筑材料、涉农产品、油品等产品的抽查(抽样)检验检测、风险监测工作。负责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检定。
3.负责承担产(商)品质量的抽查(抽样)检验和委托(抽样)检验、开展检验检测技术咨询服务和培训工作。
4.负责接受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委托,承担涉及所有计量仲裁检测抽检工作。
5.提供对纪检、监察、司法活动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的价格确认服务。
6.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维护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消费权益工作,调节消费纠纷。
7.负责承担粮油检测,认真贯彻执行粮油质量标准,进行粮油质量的检验和监督。
8.负责承担轴承检测,认真贯彻执行轴承质量标准,进行定期轴承质量的检查。
9.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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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作日8:30-11:30 1:00-6:00 |
单位地址 | 钻石街37-1 |
邮政编码 | 116300 |
公开电话 | 85681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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