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 | 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
主要职责 | 1.实施卫生计生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
2.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3.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4.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5.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6.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
7.对开展中医医疗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中医医疗机构医师、护理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中医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和涉医违法行为;
8.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9.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10.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11.完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交办的食品安全、中医药监督等相关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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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2:30 下午13:00-5:00 |
单位地址 | 瓦房店市西长春路一段24号 |
邮政编码 | 116300 |
公开电话 | 瓦房店市西长春路一段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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