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 | 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
主要职责 | 1.承担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助政府推动人口健康发展。
2.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特殊家庭的生活生产、生育扶助、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等职能。
3.负责辖区内的妇女、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本辖区出生缺陷一级、二级预防工作。
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健康知识、惠民政策、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负责印制各类健康教育宣传品进村入户发放。卫生和计划生育形象宣传。
5.承担全市避孕药具需求计划的统计、编制、报送,承担仓储与运输中的质量管理,负责本辖区的药具发放、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
6.负责公共卫生职责制定计划、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评估,年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绩效考核。
7.负责辖区内的居民的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健康档案和老人健康体检工作。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组织开展健康宣传和健康效果监测、评估。
8.承担无偿献血组织、宣传、动员,血液采集,全市医疗临床供血,血液质量管理,医疗临床输血技术指导。
9.按照相关要求,承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10.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7:30—11:30 12:30-16:30 |
单位地址 | 瓦房店市西长春路西段183号 |
邮政编码 | 116300 |
公开电话 | 瓦房店市西长春路西段1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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