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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队开展送法进工地宣传活动

发布:2023-05-16 15:00:02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三周年之际,瓦房店市法律援助中心聚焦劳动者法治需求,于《条例》宣传周期间联合瓦房店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队共同走进工地开展宣传活动。
  活动走访了碧桂园、浅山艺境、凯丽雅苑等建筑工地,与建筑公司代表及建筑工人代表一起召开了座谈会。会上,瓦房店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队大队长闫锋介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宏旭介绍了法律援助相关内容,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郭超勇强调了此次联合活动的目的与意义。
  活动中,法援中心工作人员热情地与劳动者面对面交流,告知劳动者如果遇到拖欠劳动报酬、工伤等情况时应该如何维权,耐心细致地解答劳动者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同时,结合劳动者实际需求开展了《法律援助法》宣传,重点讲解了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和条件、法律援助申请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介绍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等便民惠民措施,引导劳动者遇到问题时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活动,工作人员向劳动者发放了《法律援助法》宣传单、宣传卡等普法资料近50份,公示了法律咨询热线,以及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告知劳动者遇到困难时可以拨打大连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或者直接联系瓦房店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劳动者纷纷表示,此次活动让他们受益匪浅,不仅学习到了许多有用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法治观念,更知道了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以后自己或亲友遇到相关困难时会及时进行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
  本次活动为农民工等劳动者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提高劳动者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增强劳动者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促进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能力,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今后,瓦房店市法律援助中心将持续扩大法律援助宣传,深化农民工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对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简化受理审查程序,让更多的农民工等劳动者能够更好地了解法律援助,受惠于法律援助。
 


(信息来源:司法局 网站编辑:仲承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