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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杨乡积极开展秸秆露天焚烧管控督导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瓦房店市人民政府春季森林防火禁火令,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西杨乡乡长王良带领林业负责人对各村督导森林防火以及秸秆焚烧的重要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强调秸秆禁烧工作要注意:
  一是秸秆禁烧范畴。禁止小麦,水稻,玉米,薯类等农作物秸秆,以及垃圾杂草等在内的一切露天焚烧行为。
  二是焚烧秸杆危害。一是产生烟尘污染空气环境,严重影响人体健康,二是威胁交通安全、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三是形成火灾隐患,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四是破坏十壤表面的有机质层,对十地造成不可恢复的破坏。造成耕地质量下降。
  三是焚烧秸秆的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属于违法行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将全面开展巡查,对焚烧秸秆行为进行处罚轻则罚款行政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刑事处罚。
  四是秸秆综合利用办法。一是饲料化秸秆粉碎,堆积发酵,可制作饲料。二是肥料化,秸秆还田还土,增加土壤肥力。三是基料化秸秆栽培食用菌。四是能源化,秸秆腐熟产生沼气,用作燃料或发电。五是原料化。可加工制作工艺品。
  五是强化监督举报。鼓励社会各界举报焚烧秸秆行为。纵火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请广大农民朋友自觉做好秸秆禁烧模范,坚决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处黑,为共建西杨美好家园共出一份力。                                                   


(信息来源:西杨乡 网站编辑:仲承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