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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开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再次提高
2021年6月17日瓦房店市民政局组织全市30个乡镇街道的民政工作人员召开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提标工作培训会。
从2021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8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8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分别为1560元和1014元;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分别为2340元和1605元;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分别为624元、584元、541元和500元。
会上强调,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是市委、市政府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提标工作作为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确保此次提标工作顺利实施。
会上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管理。要认真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神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提标政策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要按照工作流程规范操作,做好已有对象的重新审核、待遇落实以及新申请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进一步做好档案的补充管理及数据录入更新工作,确保档案齐全、数据准确、管理到位。
此次提标降低了子女赡养费门槛,降低了一些特殊家庭的重病重残的门槛,拓展了保障面,实现了应保尽保。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网站编辑:仲承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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