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瓦房店市应急管理局约谈中石油、 中石化公司安全主管
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的监管权下发到区县之后,县级应急管理部门首次对国企系统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为强化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业的安全监管,规范加油站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解决管理制度建设及运行过程中涉及安全的短板问题,瓦房店市应急管理局通过梳理上一年度的检查结果,查找易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执法监管与服务相结合,主动约谈中石油、中石化公司的安全主管人员。
4月9日,瓦房店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姚明珠在本单位会议室,集中约谈了中石油公司安全主管王孝江、中石化安全主管麦长龙。应急管理局监管业务科室人员与中石油、中石化公司的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谈。
会谈中,应急管理局监管人员以点代面指出了两家公司加油站在制度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运营中出现的管理不规范的相关示例,以及现场设备设施维护管理中出现的缺陷。并与两公司人员针对易出现的隐患问题,讨论交流了整改意见。约谈后形成工作建议:一是应以各公司任命文件或统一格式规范各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各加油站持纸质版或PDF版备查;二是应以各公司正式文件发布,加油站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各加油站持纸质版或PDF版备查;三是涉及公司与加油站共同管理的内页资料,应在各站留有备查原件或复印件,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合格证、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预案、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评审报告等;四是各加油站执行公司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含规范)的工作记录表格(台账册、文本、卡片)建议由公司统一标准(或样式)并规范填写行为,包括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等,各加油站执行制度的记录应由加油站保管备查。五是及时改善现场的经营条件,包括规范加油区和售货区的管理、更换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消防器材等。
(信息来源:应急管理局 网站编辑:仲承焕)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