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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国有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需建立和完善
近日,瓦房店市审计局按照省市审计机关工作部署,对市属国有企业应收款项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国有企业未建立应收款项台账管理制度和应收款项年度清查制度,导致有的企业应收款项长期挂账未能得到及时清理,存在损失风险。有的个人借款现在找不到人,有的职工死亡生前借款未还,账务也未处理,有的应收款项发生时间较长,单位领导和会计工作人员频繁更换,无法说清原由。
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国有企业应建立应收款项台账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合同管理,对债务人执行合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防止坏账风险的发生。文中同时强调,国有企业要建立应收款项年度清查制度,每年年终时,企业必须组织专人全面清查各项应收款项,并与债务人核对清楚,做到债权明确,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对财务管理缺乏正确认识。建议主管部门和资产监管部门加强对国有企业应收款项的管理,防止国有企业资产损失,维护国有企业良性发展。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网站编辑:仲承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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