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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抓不懈护学童,筑牢防线再升级

  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市场监管总局的工作部署,为了更好地巩固和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成果,强化和落实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食品安全环境。正值开学之初,瓦房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分局执法人员到各辖区内有序开展校园周边食品销售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经营者销售行为,取得一定成效。
  一、明确底数,建立台账。在上一年度台账的基础上,逐一查验食品销售主体经营的状态和资质:核对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健康证是否更新;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是否办理备案凭证。3月6日至3月19日,全局新办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许可4家,备案30家,提醒3家许可临期,要求其及时办理延续或备案。截至3月19日,全市64个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全部取得有效期内主体经营资质,并店内公示上墙。汇总记录各分局监管的食品经营者名称、学校、许可有效期止、标记寒暑假暂停营业情况等,建立健全本年度工作台账。
  二、D级监管,公开承诺。将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全部纳入食品销售风险D级监管,在全面覆盖、融入日常上下功夫,每季度至少1次,并公示监督检查结果。64家食品经营者全部重新签署并在醒目位置张贴2024年度“校园周边小型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责任,防控隐患。重点强化食品销售主体责任落实,执法人员向经营者进行普法教育,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年度培训、进货查验制度等。同时结合省、市局《关于印发对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监管执法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要求经营者不采购销售来源不明、过期、变质、“三无”、“两超一非”、违背公序良俗以及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食品,如“鼻息能量棒”等。严格索证索票;设立过期食品下架箱;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在醒目位置张贴“不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标识;将特殊食品分区摆放;规范散装食品销售,标签完整,三防到位等。
  截至3月22日,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1人次,车辆23台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64家,检查中暂未发现问题。完成食品安全公开承诺64家,承诺占比达100%。督促张贴“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64家。
  下一步,瓦房店市市场监管局将结合“六一”“两考”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增加校园周边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抽检批次。同时联合教育部门、社区组织等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信息来源:市市场局 网站编辑:刘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