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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满收官--瓦房店市2021年度企业年报率再创新高

  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于2022年6月30日结束,今年市场主题年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贯彻落实省局、市局关于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各项部署,采用多手段并行,强化年报工作过程管理,把工作做细做好:
  一、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年报工作的认知。1、印制100份《瓦房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公告》,要求各分局应在分局大厅、辖区办事处、乡镇政府、人口密集区(如大型超市、市场等)张贴2021年度年报公告。同时印制1万份《瓦房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告知单》,分局逐户发放,并建立台账。2、制作了年报公示和即时信息公示板,张贴在瓦房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行政许可科窗口位置,以便提醒新办业户和办事业户及时进行年报。3、通过通讯公司,以手机短信方式对未年报企业发布年报催报通知,对未年报企业发布32000条年报催报通知,邮寄信函100余份。
  二、强化内部督促检查,研究依法利用行政的手段与措施保证年报工作的质量。1、针对2021年度个体年报率相对较低,局专门召开提高年报率研讨工作会议,会议讨论重点是:目前个体工商户存续量很大,业户对市场主体年报认识不足,“僵尸”户特别多,要求各分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在引导业户年报的同时,对不经营的业户引导其办理注销登记,采取降低分母的方式,有效提高年报率。2、通过辽宁省一体化体统中OA系统,对瓦房店各辖区年报情况实行一周一通报,通报结果送达给各分局长,便于及时掌握情况、督促年报。3、加强与行政许可科的联动工作。对列入经营异常的企业登记只允许做联络员备案和注销登记,不做任何变更和股权出质登记。
  三、明确责任,精细服务,提升年报的进度。要求各分局年报工作落实到人,按照网格化管理方式,对网格责任区开展全面联系,监管干部必须逐户电话联系企业或实地走访或邮寄信函通知,对于未申报企业进行多次提醒并讲解年报重要性。各分局设有年报咨询电话,工作时间随时保持畅通,各分局设置年报专用电脑,提供现场服务,为业户解难答疑,指导业户年报操作流程,帮助业户查询联络员登记信息,解决联络员不会注册、无法登陆等问题,对无法到达现场的业户采取走访帮助纾困解难,实地走访2000余户次。
  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2021年度,瓦房店市企业年报应报户数为15238户,已报13854户,2021年度企业年报率为93.698%,个体年报应报户数为45976户,已报36039户,2021年度个体年报率为79.321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户数为1462户,已报1244户,2021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为81.818 %,整体年报率较去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新高。
  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过更加贴近群众的信息渠道,大力宣传年报信用约束典型案例,加大对未年报企业的唤醒规范,切实提高广大市场主体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自觉性,不断优化提升服务水平,助企纾困解难,推动构建诚实守信市场环境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站编辑:仲承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