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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司法局对市烟草专卖局烟草销售企业假私非卷烟市场净化专项检查进行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创新执法监督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瓦房店市司法局对全市相关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5月12日上午瓦房店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科工作人员对市烟草专卖局烟草销售企业假私非卷烟市场净化专项检查进行监督检查。
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对金叶春天便利(贵来商店)、大商新玛特超市、海达自选超市三家烟草销售单位的运输、仓储、销售进行了执法检查。司法局执法监督人员全程对该专项检查进行了同步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市烟草局执法人员能够遵守《辽宁省行政执法行为文明规范》要求,着制式服装,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检查事项,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做到了执法用语文明,执法过程规范。执法监督人员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指导,并制作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提出了整改要求。
今后司法局将形成常态化监督模式,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更好的推动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网站编辑:仲承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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