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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召开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依法深化校外培训治理,宣传、细化教育部近日印发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号),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行之有效。10月13日下午,瓦房店市召开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会议。副市长郭兆平、市教育局、宣传部、公安局、市场局、司法局、住建局、民政局、全市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104家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首先就国庆节假日期间对部分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及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教育部近期下发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10月15日正式施行)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最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郭兆平同志发表了讲话。
郭兆平同志指出:
在10月15日《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正式施行之前,召开此次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会议是十分必要的,意义重大。
郭兆平同志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掌握好《暂行办法》,明确执法责任、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等内容,提升校外培训执法规范化、法制化水平,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合规者受到保护;
二、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和部门联动,在周末等节假日期间对校外培训场所特别是隐形变异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的予以排查和处理,消除安全隐患;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按照申请范围内的权限进行正常培训;
三、教育局等相关“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宣传,利用各种渠道和阵地向社会各界宣传好国家政策,保证新规的落实落细。
郭兆平同志强调:
“双减”改革作为国家的大政方针,如今正在逐步深化深入推进。全市乡镇街道、委办局及相关“双减”工作领导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做到对政策掌握、对问题清楚、对责任认知,深入分析研究、坚持问题导向,依托《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依法依规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行为,持续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守护好孩子的快乐童年。
会上,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负责同志和相关成员还对在场的证照齐全培训机构进行了下一步工作要求和资金监管平台操作培训。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网站编辑:刘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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