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市司法局多措并举做好疫情时期社区矫正工作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瓦房店市司法局坚决执行上级的决策要求,充分发挥社区矫正职能,抓好防控部署,加强分析研判,守牢安全底线。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者积极作为,认真履职,全力做好社区矫正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
防控在先 常规工作不停滞
结合上级要求和部署,瓦房店市司法局第一时间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疫情排查、防控宣传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监管、教育相关执行活动的优化调整措施,确保在特殊时期,社区矫正工作能够有效运转。
2月份,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瓦房店市司法局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人,受理调查评估案件2例。接收报到环节中,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为入矫对象发放了最新印制的《入矫须知》及《致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向入矫人员告知了社区矫正的管理规定和疫情期间的注意事项。此外,针对特殊情形的入矫对象,司法局为其“量身”设计了接收方案,兼顾防疫的重要性和刑罚执行的严肃性。2月10日,对武汉返回瓦房店市尚在家中隔离的入矫对象林某,通过远程在线的形式为其办理了接收报到手续,文兰司法所第一时间将其纳入监管,并与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密切联动,制定切实可行的矫正方案;2月26日,共济司法所克服不利的办案环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省女子监狱委托的关于罪犯刘某拟被暂与监外执行一案的调查评估任务。
压实责任 监管排查不放松
瓦房店市司法局建立了“日排查、日报告、日研判”的工作机制,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及突发事件应对,基层司法所每日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疫情排查,并利用电子定位、电话、视频等方式开展巡查及信息化核查,及时获取社区矫正对象的位置信息,准确掌握人员动态情况,确保全体矫正对象在管在控。疫情期间,司法局从严审批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对违法违纪人员从重处理。
工作中,祝华、新华、岭东司法所多次对重点矫正对象进行实地排查;元台、许屯司法所每日通过视频通话对矫正对象进行点验,做到“日听其声,日见其人”;松树、永宁、老虎屯司法所将定位手机、电子腕带、微信位置实时共享等手段相结合,严格把控矫正对象的活动区域。2月23日,松树司法所成功排查出擅自外出至大连的社区矫正对象高某,第一时间给予其训诫及警告处理,发现及时,反应迅速、处置果断。
创新手段 远程教育急补位
疫情期间,瓦房店市司法局及时暂停了全市集中教育、集中点验、公益劳动等聚集性活动。各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远程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做好疫情期间的各项防控措施。
永宁司法所借助微信视频开展集中教育,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妨碍疫情防控的法律后果”警示专题教育;铁东司法所号召社区矫正对象加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了解时政新闻、在线观看慕课资源;泡崖司法所通过为矫正对象布置家庭作业的形式确保教育学习不中断;阎店司法所积极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调适,鼓励矫正对象行动守规矩、思想不放松。
共同抗“疫” 重塑社会责任
防疫期间,瓦房店市司法局通过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定期向矫正对象推送疫情防护知识,正面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司法所也通过各种渠道向矫正对象宣传疫情常识,并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参与到一线防疫工作之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李官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刘某、王某主动参与到疫情检查点工作中,协助镇政府守牢大连的“北大门”;新华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报名社区防疫志愿者,身披“红马甲”,穿梭于街头巷尾;铁东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崔某驾驶自家铲车义务为瓦房店市中心医院除雪,成为冬日里最美的一道风景……疫情当前,他们用点滴的付出和行动,温暖着社会,重塑着自我。
(信息来源:瓦房店发布 )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