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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工业企业又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三家—看看都是谁

  近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认定2021年(第二十四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告》(辽工信科技〔2021〕168号),我市三家工业企业榜上有名。
  根据《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辽工信科技〔2019〕59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共同开展了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申报工作,经过企业申报、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我市瓦房店永宁机械厂、大连升隆机械有限公司、大连远景铸造有限三家企业被评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本批次辽宁省共认定117家企业,其中大连市18家。此前我市有瓦房店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大连名阳实业有限公司、大连冶金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国威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房店冶金轴承集团有限公司、瓦房店光阳轴承集团有限公司、瓦房店远东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瑞谷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到目前为止我市共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1家。
  政策支持:根据《大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大政发〔2017〕52 号)文件规定,对新获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单位,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补助。
  小科普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
  1、上一年度销售额在 5000 万元以上并盈利的企业。
  2、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全省同行业或者同领域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3、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4、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拥有发明专利数量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5、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6、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7、企业两年内(自申请之日起向前推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处理;
  (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
  (3)已被撤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不超过 2 年。
  8、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销售收入 2%、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人员数不低于 50 人、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 500 万元。
  9、原则上需被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1 年以上。
  近几年,我市高度重视企业技术中心的培育工作,新增大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9家,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6家,企业技术中心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升,一方面推动了企业的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员水平的全面提升,另一方面带动了我市优势产业的创新发展,同时推动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市科工局将继续围绕我市优势和特色产业,加大培育力度,引导和指导企业积极申报各级各类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进一步提升我市工业企业的创新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促进我市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信息来源:市科工局 网站编辑:仲承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