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市“十四五”期间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20
一、起草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恢复渔业生态资源,利用国家惠渔资金,继续推进海洋捕捞渔船结构性改革(即渔民减船转产),降低捕捞强度,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因此,确有必要制定我市“十四五”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依据《大连市“十四五”期间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大农发〔2021〕6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三、制定过程
根据我市“十四五”减船转产工作计划及工作实际,参考和借鉴大连市“十四五”期间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分别向市财政局、李官镇政府、土城乡政府、永宁镇政府、阎店乡政府、西杨乡政府、驼山乡政府、红沿河镇政府、仙浴湾镇政府、泡崖乡政府、谢屯镇政府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会议审议稿。
四、主要内容
《瓦房店市“十四五”期间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分别就我市“十四五”期间减船转产工作的主要内容、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以及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规定。我市在“十四五”期间计划压减国内海洋捕捞渔船90艘、功率8315.7千瓦。补助功率以《渔业捕捞许可证》中载明的双控功率为准,补助标准为双控功率7000元/千瓦。我市“十四五”期间减船转产资金总额预计为6041万元,其中补助资金5821万元,渔船拆解费用220万元。
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