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首页     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问题我是发现者| 瓦房店分局:小问题 大作为 有力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向纵深发展
生态环境问题我是发现者| 瓦房店分局:小问题 大作为 有力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向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25-11-05

    “生态环境问题我是发现者”活动作为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主题教育的一项创新工作,自开展以来,全系统干部职工躬身力行,争做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现者、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推动者,局属各单位、各部门立足本职,勇担当,敢作为,主动发现问题,统筹协调推动整改,不断增强市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满足感,涌现出一些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为加强交流互学互促,持续推动此项活动取得实效,即日起,“大连生态环境”开设“主题教育——‘生态环境问题我是发现者’”专栏,陆续刊登典型做法和先进事迹。今天,推出的是瓦房店生态环境分局的经验做法。
    为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美丽城市建设,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瓦房店生态环境分局本着“积极发现问题是前提,推动问题解决为目的”的工作原则,以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以复州河总氮削减任务为抓手,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全力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问题我是发现者”活动,依托环境执法、联合整治,多措并举推动环境问题有效解决。
   领导重视 强化统筹调度
    瓦房店分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生态环境问题我是发现者”纳入主题教育和复州河总氮减排重点工作中,开会动员布署。分管领导带头组织,各业务部门全员参与,深入基层发现问题。瓦房店分局已初步形成了“个人发现、科室筛选、分局汇总”的发现模式及“领导确责、公文转办、科室督办、整改反馈”的整改模式。每周召开专题会议对转办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区分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承接转办,及时向问题所属责任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下达督办函,明确整改目标,提出整改要求。各业务部门组织属地环保员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跟踪调度,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加强宣传 注重全员参与    为将“生态环境问题我是发现者”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瓦房店分局不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从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入手,充分调动分局人员、乡镇街道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全员参与、全社会关注。活动至今,瓦房店分局全体在岗人员做到了全员参与,执法人员、业务科室结合下乡工作,办公室、机关人员则利用上下班、午休时间,随走随拍、随时随地将自己摆入到“我是环境问题发现者”的活动中,截至目前,人均发现问题5件以上,已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结合本职 促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将“生态环境问题我是发现者”活动与分局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凸显主题教育指导实际工作的强大动力。瓦房店分局按照《复州河总氮削减方案》和《关于强化河长责任落实、确保河湖垃圾动态清零》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及涉河乡镇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建立复州河总氮削减工作专班,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制订月度计划,推进重点难点项目建设,要求各级河长进一步提高认识,确保河道垃圾动态清零,减少总氮排放量,确保如期完成复州河总氮削减任务。     实施畜禽粪污专项整治,成立巡河专班,瓦房店分局主要领导靠前指挥,采取日间正常巡查、夜间突击抽查的方式,对复州河、九道河、岚崮河等河流的31座过河桥沿线环境污染问题开展全面巡查,重点检查沿线是否存在偷排污染物的行为,建立专项检查清单和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对照问题台账实施随查随清、立查立改、逐一销号管理,为全力溯源追查相关区域污染问题提供依据。
    持续开展扬尘专项整治,结合发现扬尘污染问题,瓦房店分局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多次联合住建、交通、国土、行政执法等部门各司其职,加大建筑工地、物料堆放场、渣土运输车辆、道路施工等扬尘污染管控,严格落实在建工程“六个百分百”、安装使用扬尘监控系统要求,加大检查处罚力度,活动开展以来,共发现扬尘污染类问题8件,目前均已按标准整改到位。

   协同发力 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为使活动取得成效,各乡镇办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均能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和瓦房店市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有奖“随手拍”活动,及时认领本地区、本部门职权范围的环境问题,主动协调整改其他非职责范围的环境问题,如元台镇、复州城镇政府对发现的问题认识清、行动快,组织专人负责,调动工程车辆对河道内垃圾进行清理,整改效果明显;老虎屯镇政府通过网站公开了“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有奖举报通告”,加大对周边群众进行宣传引导,提高保护生态意识,现已形成了政府负责、部门乡镇整改、环保助理(员)跟踪检查的良性互动。


                                                                                         大连市瓦房店(长兴岛经济区)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