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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0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各学校:
  为落实我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各地各校要深刻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及时了解本地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重点关注疫情严重地区和农村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予以资助,全力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二、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各地各校要抓紧做好困难学生学期动态调整、认定等工作,及时将因疫情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全市马上启动各学段春季学期资助资助金申报工作,将国家助学金等资助资金及早足额发放到位。
对于已经毕业且处于还款期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县(区)国家助学贷款主管部门要主动协调经办银行启动还款救助机制,为其办理代偿应还本息相关手续,减轻他们的还款压力。
  三、结合实际开展临时救助。对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校要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使用学校按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学生资助基金,采取减免学费、临时生活补助、提供防疫物品、提供网课学习资费等方式,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
  四、关注未到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校要妥善安排好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对因为疫情原因未能返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地各校要密切关注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状况,最大限度地给予他们关怀和支持,让学生感受学校资助工作的温暖。
  五、确保学生资助服务电话畅通。各地各校要设立并公开资助服务电话,确保疫情期间电话畅通,及时解答学生和家长有关资助工作的问题,宣传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由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和家长们对互联网依赖性普遍增加,各地各校要加强互联网及电信防骗知识宣传,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保持警惕,对于发放各类助学金及困难补助等信息,要提醒学生主动与学校资助部门联系、确认,防止上当受骗,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大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