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首页     义务教育     关于印发《瓦房店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瓦房店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1

各学校:
  按照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和省、市安委会工作部署要求,教育局制定了《瓦房店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瓦房店市教育局
2022年9月1日




瓦房店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辽安委办〔2022〕25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瓦安委办〔2022〕87号)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为有序推进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对全市教育系统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中小学(含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进行梳理和隐患治理,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健全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领导与管理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更加明晰,场景化全链条监管机制运行顺畅。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的安全使用条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安全。
  二、治理重点
 (一)治理对象
  全市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学校。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具体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执行。
 (二)重点内容
  1.学校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使用(包括工艺)条件。
  2.学校是否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学校是否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危险特性、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4.学校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5.学校是否从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单位采购及使用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6.学校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和违反限制性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7.学校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事故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主要任务
  此次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的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主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任务:
 (一)全面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的安全管理现状。各学校要全面摸清本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现状,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要开展安全自查自改,全面辨识使用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风险档案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二)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存在的隐患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隐患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场景化全链条监管机制的要求,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强力推动所属学校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将事故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全面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主体责任的落实。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学校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和2021年8月大连市教育局下发的《大连市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清单》,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严格落实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提升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水平。
 (四)全面防范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要强化“防事故、保安全”的责任意识,管控住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开展定期演练。
  四、时间安排
  从9月1日至11月30日,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前)。按照本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9月底前)。各学校要通过主动上报、线索跟踪摸排等方式,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排查、摸底和整治。一要做好摸底统计。学校要全面细致摸排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信息备查。二要建立基础台账。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的基础台账,适时组织开展抽查检查,督促学校按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三要科学精准治理。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各学校要紧盯本学校(或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对照本次治理的7项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填写《学校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隐患排查整改一览表》(见附件)。各学校在9月22日前将附件电子版报至邮箱1350700636@qq.com,未报视为该学校不存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如使用危险化学品还没有进行自查上报的学校后果自负。联系人:徐颖 电话:611169。
 (三)集中攻坚阶段(10月底前)。教育局在学校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治理,部门联动开展督查检查,“四不两直”开展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重点单位、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对自查自改不到位和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逐条逐项整改闭环,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11月底前)。各学校要做好全面总结,充分挖掘制度措施、治理方法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成果,并提炼转化为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组织推动。教育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为总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局机关相关科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校安办,具体组织协调推进整治工作。
 (二)严格依法查处,确保即查即改。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整治边查处。各学校要形成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对隐患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实行整改销号制度。 
 (三)加强督导检查,全面压实责任。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和场景化全链条监管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明确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确保岗位责任全覆盖、无遗漏、能考核、可追溯,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