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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5

各学校:
现将《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瓦房店市教育局
2022年5月5日

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以及大连市教育局、瓦房店市安委会要求,从即日起至12月底,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
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排查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以优异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检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此次大检查的范围覆盖全市各级各类所有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学校)。各学校检查的重点应放在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两个方面。
  第一方面:安全工作责任落实
  各学校要明确安全是办学的底线,切实承担起校内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注重完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将校园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学校39个工作岗位,落实到具体人员身上。  重点检查三个方面:
1.学校是否落实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校园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校园安全工作负责。
2.学校是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网格化”管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情况;明确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情况,是否能够确保岗位责任全覆盖、无遗漏、能考核、可追溯,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学校是否实行学校负责人带队检查制度。学校主要负责人每周检查本单位安全隐患至少1次、学校副职每天检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不少于1次、安全责任人每天检查本单位安全隐患不少于2次、班主任教师负责人每天检查本班级安全隐患不少于2次、学校保安员对校园重点部位校园周边巡查日检查不少于5次等检查制度能否落实。
第二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学校要结合当前全市正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火灾防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建筑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对学校开展“全覆盖”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反复发生问题、长期未根治的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一)检查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1.校园内是否有安全教育宣传橱窗并每月更换内容;中小学“1530”常态化安全教育制度,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能否落实。
2.学校按照《大连市教育局 大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校园安全教育机制的实施意见》(大教发〔2020〕45号)文件要求,教学楼内“安全知识角”和安全教育实训场所的创设情况;
3.学校每学期是否至少各开展1次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题教育活动;
4.学校是否有计划地开展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教育活动;
5.学校师生是否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并掌握了一定的安全技能。
(二)检查预防溺水情况
6.学校是否组织进行防范溺水安全专题教育;学校“安全知识角”有无防范溺水安全知识图书或挂图;
7.是否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并将回执按时收回并存档备查;
8.是否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水域的安全隐患检查排查。
(三)检查消防安全管理
9.学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辆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
10.学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11.学生、教职工宿舍、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定;
12.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13.是否制定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
(四)检查交通安全情况
14.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15.学校自有车辆接送学生服务的是否办理车辆运营手续,是否取得合法的运营资质及按规定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台帐”;
16.有校车的学校是否建立了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
17.学校及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使用包括各类违章车、带病车和无资质人员驾驶的车辆接送学生情况;
18.办学规模较大的学校,师生集中时间进出校门是否有专人维持交通秩序;
19.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五)检查卫生安全情况
20.学生午餐由生产企业供餐的学校,是否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供餐企业,是否组建由学校领导、管理人员、年级组长、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餐管理委员会,是否每月进行1次满意度测评,是否落实学生餐监管的主体责任及相关工作情况。
21.开办食堂的学校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建立索证、索票、留样、消毒以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食堂设备、餐具、水源、食品是否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是否落实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
22.是否落实中小学集体用餐陪餐制度,是否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是否每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是否每周公示食谱,是否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
23.在当地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学校是否对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定期进行消毒、开窗通风,以及合理安排学生户外活动等情况,学校是否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演练活动。
(六)检查校舍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
24.学校C级校舍是否得到加固,D级危房使用情况;
25.学校学生宿舍设置是否符合公安、消防等有关规定;
26.学校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和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7.学校有无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门窗和厕所;
28.学校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求。
(七)检查危险化学品管理
29.学校化学实验室及化学实验药品是否按照要求健全落实规章制度;
30.以防止爆炸、火灾、中毒窒息事故为核心,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完善设施和器材配备,积极预防和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31.购置的剧毒药品和危险品是否“三证”俱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合格证和工商营业证);
32.实验室化学药品的仓储是否做到分类定位、整齐分隔(避免混合)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33.学校是否建立健全实验室危险物品的安全(防盗、防火)管理、保管、领用等制度,配有专用的危险物品室(储藏柜或药品窖)灭火器,门、柜上锁,双人双锁同时开启;
34.过期失效危险品要登记造册,集中存放,并及时与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环保部门取得联系,采取有效的安全报废处理和销毁方式;
35.学校电教室、微机室等场所的静电、防雷及接地是否经过专业部门审批并进行安全鉴定。
(八)检查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36.校园周边有无各种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
37.校门前50米范围内是否有设置早夜市的现象;
38.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有无网吧;
39.学校周边有无非法经营的报刊点、音像摊点、娱乐场所、小卖部、饮食摊点等;
40.学校门卫室是否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并与公安联网,学校周边是否设有报警点,接警、出警是否及时;
41.学校安全管理机构能否对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每日不少于5次;
42.根据学校校门及周边50米区域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学校是否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三、工作安排
本次大检查从5月5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5月5日~5月10日为宣传教育部署阶段。
5月10日前,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进行动员部署和思想发动,制定出本单位开展大检查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5月11日~9月30日为自查督查检查阶段。
各学校要认真开展校园安全风险自辨自评自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切实把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的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10月8日~12月25日集中整治总结提高阶段。
各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固化工作成果,分析存在问题,完善工作措施,健全校园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切实强化风险预警防范,把学校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按照本次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的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定的有关内容逐项做好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形成自检自查报告,于12月15日前报送邮箱1350700636@qq.com(联系人:徐颖   联系电话:611169 15842637166)。
2.各学校要加强组织,扎实开展好本次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
3.各学校要注重此项工作的过程性材料的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