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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深化百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27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国内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根据《关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在全市深化百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瓦安委发〔2022〕94号)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市教育局定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开展深化百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充分认清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强化预防治本,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治非法违法为基础,全面压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有影响的事故发生,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这条主线,全力维护校园安全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重点整治范围和内容
  全市学校(含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下同)。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镇燃气、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安全。
 (二)主要整治内容
 (1)国务院十五条措施及我市66项具体任务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双重预防机制以及安全公告等“四项机制”落实情况;
 (3)严格落实场景化责任链条监管,“三管三必须”的责任落实情况;
 (4)学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5)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突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6)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三)整治具体内容
  1.危险化学品:按照《瓦房店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的安全管理现状,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存在的隐患问题,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主体责任的落实,防范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2.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违法建设、以及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问题。
  3.道路交通:全面排查本地区、本学校使用校车基本情况,登记造册。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使用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的校车,是否存在使用没有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持有校车标牌的校车)的校车、是否存在没有取得校车驾驶员合格证人员驾驶校车、是否存在没有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营运客车搭载师生上下学或集体出行的。
  4.城镇燃气:全面排查使用燃气的学校是否签订供气合同、是否安装了燃气检测报警器、灶具是否有熄火保护装置、灶前是否安装自闭阀、软管连接是否规范、校园是否存在占压燃气管网的建(构)筑物、管道是否老化锈蚀、燃气管线穿墙处是否套管等。
  5.消防: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6.特种设备:对电梯等特种设备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自查和维护保养制度是否有效落实、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及技术档案是否齐全情况;是否存在使用瓶装气体作为燃料等情况。
  三、方式方法
 (一)自查阶段(即日起—8月10日)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二)整治督查阶段(8月10日—10月30日)
教育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聘请专家检查等有效方式,进行排查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坚持即查即改,全面推动各项检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四、有关要求
  本次深化百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是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工作要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逐级抓好落实,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各学校要在8月4日前将本学校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填写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表》中,将电子版和加盖公章PDF版上报校安办处,联系人:徐颖,上报邮箱:1350700636@qq.com
 


瓦房店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