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开展校外培训广告管控 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2-1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国市监广发﹝2021﹞70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开展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大连市下发《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广告管控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认识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的 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市场监管、宣传、网信、教育、民政、城建、国有资产管理、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强对广播电 视、报纸、期刊和网络平台以及户外、公共区域的校外培训广告 管控,严格落实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 确保做到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 的校外培 训广告。
二、实施步骤
我市从2月18日起至3月底对我市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清理工作,由多部门组成专班切实贯彻落实好此项工作。
1、指导自查整改(2月18日~2月25日)。向培校外训机构下发关于违规违法户外广告排版专项通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自查,自行拆除违规违法户外广告牌匾。
2、组织排查清理(2月26日~3月10日)。充分利用网络化管理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各种培训机构、托管机构、自习室、教育咨询等机构进行摸排,对违规广告进行清理。
3、开展联合检查(3月11日~3月31日)。市教育局联合市市场局、公安局、各属地乡镇(街道)等,结合部门职能对全市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4、推进常态管控。在做好阶段性重点工作的同时,要将校外培训广告列为日常监管重点,将有关管控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要求中,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推进常态化管控。要持续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监测、巡查等相关工作,畅通举报投诉途径、加大线索梳理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发布校外培训广告行为,确保工作力度不放松,校外培训广告发布不反弹。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把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依托部门职能,认真制定广告管控工作方案,加强对当地主要校外培训机构、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等的重点监管,做好对学校、商业楼宇、居民小区等区域的日常监管。
2、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督促指导。要注意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形成管控合力。针对各类变相、变种校外培训广告,要做好有效应对,不断完善管控手段。
3、加强宣传引导,推动行业自律。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消除社会误读误解。要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政策要求,宣讲正确的育人观念,缓解家长焦虑情绪。要引导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相关市场主体自觉遵守有关政策要求。
4、注重成效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及时梳理本地本部门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情况,做好相关信息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