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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大连市中小学美术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0

各区市县、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大连市教育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我市中小学美术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指导能力,更好地为美术课堂教学服务,结合工作实际,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大连市中小学美术骨干教师业务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更新教师的教育观念,提高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工作水平,提升相关教师美术校本课程的研发能力和社团活动训练指导水平,高质量高水平地实施本单位本地区美术教育工作。
二、培训内容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研习与美术实践;绘画与剪纸民间艺术理论与实践;手工印染与民间艺术理论与实践;艺术设计理论与实践;国画风景写生理论与实践;油画风景写生理论与实践;水彩粉画风景写生理论与实践。
三、培训对象
    全市中小学市区级骨干教师,美术教研员(艺术视导员)。
四、培训时间
    2021年11月1-5日(拟定)
五、培训地点
庄河靴子沟写生基地



  大连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8日